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精神,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广大学生奋发有为,为“文明大学生”评选奠定良好基础,学院将从本年度学生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中开展“校园之星”系列推荐活动,以树立学生中涌现出的优秀或典型群体。现将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之星”系列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校园之星”系列推荐活动是学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举措,旨在从在校大学生中遴选和树立在学习、生活、思想、品质等不同侧面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有为的榜样和典型,用同学们身边的榜样鼓舞和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通过树典型、学榜样,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为学院的发展积淀优良的校风、学风。
二、“校园之星”系列内容
“校园之星”系列包括“自强之星”、“学习之星”、“考研之星”、“感恩之星”、“助人之星”、“励志之星”等。
三、“校园之星”系列推荐条件
1、“自强之星”
“自强之星”推荐的人选指在家庭经济困难等各种困境中不畏艰难、靠自身强大的精神力量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在学习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学生代表;
2、“学习之星”
“学习之星”推荐的人选指在学习上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志向远大、学习方法科学有效、学习成绩突出、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学生代表;
3、“考研之星”
“考研之星”推荐人选指在考取硕士研究生过程中成绩突出、备考方法科学有效、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学生代表;
4、“感恩之星”
“感恩之星”推荐人选指怀有感恩之心,在感恩父母、感恩师长、感恩他人方面表现突出,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学生代表;
5、“助人之星”
“助人之星”推荐人选指心存善意、乐于理解他人并帮助他人,其助人行为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学生代表;
6、“励志之星”
“励志之星”推荐人选指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困难,但有高远志向,心怀远大理想,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父母,努力通过勤工助学等活动磨砺自己意志、了解社会现实、厉行勤俭节约且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和系(部)产生积极影响的学生代表。
四、“校园之星”推荐方法
“校园之星”系列推荐以系(部)为单位,以班级为单元,本着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的原则,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园之星”推荐表》(附后),经系(部)核实同意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五、“校园之星”推荐材料
1、个人二寸免冠相;
2、人物简介;
3、事迹材料;
4、他人评说(要有评说者姓名);
5、《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园之星”推荐表》。
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相片、推荐表只需纸质版)。
六、“校园之星”推荐时间
2012年寒假前为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2月25日—3月5日班级准备材料,3月6日—10日系(部)审核,3月11日报材料。
从2013年起,每年11月底各系(部)向学生处报送材料。
七、“校园之星”宣传报道
被推荐的“校园之星”将在校园网、院报等媒体报道。
八、“校园之星”表彰奖励
被推荐报道的“校园之星”系列人物将作为学院评选“文明大学生”的候选人。被授予学院“文明大学生”称号的按有关规定奖励,其余人物按“校园之星”奖励办法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