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中心、集团:
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现对2012年度学院固定资产展开盘点工作,请各部积极配合,完成本部门固定资产点盘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确认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有无变动,如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将变动结果报后勤处。
2、请各部门(科室)根据后勤处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盘点实物,进行自查,将盘点结果分别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登记表、盘盈表、盘亏表(按后勤处统一格式),盘点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同电子版一并报后勤处(一式两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后勤处)。
3、请各部门(科室)完善部门固定资产帐。
4、以上工作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之后学院将进行统一核查。
后 勤 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