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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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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长办公会召开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3-02-27 作者:来源:  点击次数:

 山医大汾院院办字(20132

 

关于院长办公会召开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院长办公会的召开,现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长办公会一般于周二召开。

二、根据学院有关规定,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汇报部门应于会议召开前从院长办公室网页下载《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院长办公(扩大)会议议题报告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经分管院领导签注意见后,一般应于前一周星期四下午下班前交办公室文书科,经办公室主任复核后报院长审定。

三、各部门提交议题时,需同时提交议题情况说明及对策建议。需要研究通过的文字稿件,根据要求范围,充分征求意见后再提交会议。

四、会议召开时,各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要提前到会,根据办公室安排,按序列席会议。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院长办公(扩大)会议议题报告卡》。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院长(扩大)会议议题报告卡.doc
文件类型: .doc 9ee8b7f0eb0d058212f41242deb17c40.doc (27.00 KB)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会议   注意事项    通知

  发:书记,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办公室                    2013226日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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