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汾院教函(2019)19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蓝图和主要依据。本版培养方案修订是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关于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制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要求,要求必须从2019级本科开始执行。
为保证本版培养方案修订科学、合理且前瞻性、科学性、适宜性兼备,现将《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19版讨论稿)下发,请各系(部)主任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充分的进行讨论并针对不足、欠缺或不合适的内容及部分以“花脸稿”的形式进行修改及补充(无意见也请签字注明)。并务请于4月16日(星期二)下午6:00前以纸质版形式系主任签字后交回教务处。
特此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